@老年朋友、低保人员,快收好成都这份诚意满满的福利!
在街角,环卫工人有了专门的休息室;
在社区,长寿食堂给老人提供了既安全又可口的午饭……
近年来,成都不断强化民生保障,拓展社会服务,创新社会治理,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。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指出,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,继续聚焦解决教育、医疗、社保等群众“急难愁盼”民生难题,谋划实施一批民生工程、办好民生实事。
12月24日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罗强召开的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,审议的两份文件正与“急难愁盼”民生难题有关,目的是为了让文件所涉及的“两个群体”更有获得感,切实享受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红利。
这两份文件是:
《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(送审稿)》
《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(送审稿)》
涉及的两个群体是:
老年人
低保人员
通过这一连串福利
政事君相信这两个群体
在成都的生活会越来越“安逸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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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会上审议的《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(送审稿)》,成都的老年人也将享受到一波福利——
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,积极推动、支持老年人集中居住小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;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,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,市级财政给予每户最高1000元的资金补助。
就餐有补贴
对兴办老年人助餐设施给予资金支持,对成都市户籍的散居特困老年人、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、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按实际就餐天数,给予每人每天不低于2元的就餐服务补贴。
加快中心城区和近郊区养老资源互惠共享、功能差异发展,推动与德阳、资阳、眉山同城化进程,强化与绵阳、遂宁、乐山、雅安等城市一体化进程,不断深化与川南经济区、川东北经济区、攀西经济区、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等区域养老服务领域的资源整合与交流合作。
2018年至2020年中心城区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5处。到2022年,全市养老床位达到16万张以上,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以上,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5%,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。
根据会上审议的《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(送审稿)》,成都市各区(市)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幅度如下:
成都天府新区、成都高新区、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、龙泉驿区、青白江区、新都区、温江区、双流区、郫都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30元/月提高到700元/月。
简阳市、都江堰市、彭州市、邛崃市、崇州市、金堂县、新津县、大邑县、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60元/月提高到650元/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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蓉城政事记者 邹悦 编辑 周霖